國家文化記憶庫2.0網站(下稱本平台)上之數位物件與詮釋資料(下統稱內容或平台內容),為許多貢獻機構、組織,及會員協力提供,除得於本平台提供公開不限時間、次數的瀏覽外,若相關內容另有授權註記,當得採其註記之方式,提供予公眾更行深度的利用地位。
定義
本平台使用條款之名詞定義如下:
-
國家文化記憶庫2.0平台:為文化部所創建、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接續營運,並廣納各級文獻典藏機關及各級政府文化組織、民間文史藝術社群及在地社區的協同努力,共工推廣的國家文化銀行網路平台,網址為:[tcmb.culture.tw]及[culture.tw],以下簡稱「本平台」或「本網站」。
-
網站:指任何由文化部、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營運推廣的本平台相關網站及資料庫(包含但不限於本平台及所有子網域)。
-
網站使用條款:指本文。
-
會員服務:本平台所提供的會員服務,包括讓會員得以自由上傳數位物件、撰寫詮釋資料,及更新主題專案之相關服務與功能。
-
我要留言:若您欲對某筆資料發布不同見解詮釋,請先登入本平台會員後,即可發表留言。
-
問題回報:若您認為某筆資料的數位物件、詮釋資料,或主題專頁,有所誤漏或是有侵權疑慮,請於本平台問題回報區填寫相關資料,俾利本平台及其維護團隊儘速處理。
-
會員:指註冊並使用本平台會員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
會員名稱:指會員於本平台創建、登錄的名稱,此名稱將與會員創建的資料相連結。
-
個人帳戶:會員用以登入國家文化記憶庫2.0平台之帳戶。
-
電子郵件地址:會員於本平台創建、登錄之電子郵件地址。
-
訪客:指訪問瀏覽本平台之自然人或法人,泛指未登入使用會員服務之平台瀏覽者。
-
第三方:指任何並非本網站使用條款一方之其他自然人或法人。
-
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包含但不限於著作權、著作相關權利、對資料集、資料庫的編輯保護、專利權、商標權、營業秘密以及其他無體財產權性質的相關權利。
-
數位物件:所有會員能在網站上瀏覽,受著作權利保護之數位化素材,包含但不限於影片、相片、圖片、其他錄音內容以及文字。
-
詮釋資料:詮釋資料包含但不限於對於數位物件、任何實體及數位物件以及其他網站相關物件的文字說明、標記。
-
主題專頁:本平台、其維護團隊或應邀請之第三方策劃,以既有數位物件、詮釋資料進行編輯或改作後呈現之複合型態著作。
-
公眾領域:指不受著作權利及著作相關權利保護與限制之客體,或是因權利人自行拋棄相關著作權利,而不受著作權保護與限制的內容或詮釋資料。
-
公眾領域標章:指示作品因年代久遠或特別規定而進入公眾領域,就著作權利方面,任何人皆可以任何方式、為任何目的使用。公眾領域標章1.0的詳細資訊可見以下連結:https://creativecommons.org/publicdomain/mark/1.0/deed.zh_TW。
-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聲明作品因原作者的拋棄宣告而進入公眾領域,就著作權利方面,任何人皆可以任何方式、為任何目的使用。公眾領域貢獻宣告1.0的詳細資訊可見以下連結:https://creativecommons.org/publicdomain/zero/1.0/deed.zh_TW。
-
公眾授權條款:著作權利人向公眾指定其願意提供的授權範圍,使用者理解、並同意遵守相關授權規則,便可在原作者的指定範圍內利用該著作。本平台所採用的CC授權條款及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皆為此類之公眾授權條款。
本平台內容授權範圍
本平台及其維護團隊,並非平台上託載之數位物件與詮釋資料之原始著作權利人,其貢獻機構、組織,及會員於提交內容時,已透過契約簽訂、貢獻條款同意之方式向平台擔保,相關內容的貢獻者為該內容著作權地位之有權處分人,將依貢獻時標示之具體條件,提供予一般公眾得予對內容進行近用,個別作品或專頁若未註明授權資訊,應被理解為僅限公開瀏覽,而若作品或專頁於發布時,明白註解其選用的公眾授權條款或聲明,則您可依循該條款或聲明的相關指示,就該作品及專頁進行後續利用。
個案使用上,基於權責相衡的法律原則,多數貢獻者透過本平台指定的公眾授權條款及相應聲明,包括CC授權條款、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CC0-公眾領域貢獻宣告,以及PDM-公眾領域標章,其法律條款或標章專頁,皆主張於無償提供貢獻時,貢獻者主張於法律容許的最大範圍內不負相關擔保責任。故當您利用本平台提供之內容時,建議您務必適當標示提供內容之出處及顯名標示,以善盡公眾授權條款出處標示之條件要求,並排除後續使用涉及著作侵權利用之故意或過失風險。
若您洽貢獻者採有償模式另行洽商,將得依照授權方、被授權方,雙方額外議定的商業模式,就所提供的授權範圍、合用範圍,來協議合理的擔保責任。相關內容若有取得進一步使用擔保的需求,例如有將內容商品化,或進行衍生產品的開發時,本平台鼓勵您能進一步透過另行洽商的模式,洽詢原貢獻者,取到後續延伸利用上最符合期待的商業性擔保授權。
本平台採用之公眾授權條款與相關宣告,僅得用於指認或處分該內容本身之著作權利狀態,並未涵蓋智慧財產權相關權利之所有範圍,亦不涉及著作權及著作相關權利以外之處分,故若相關內容涉及第三人著作、專利、商標、隱私、肖像、或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之利用同意,建議您洽詢該內容之原發布人,以個案取得額外之授權或同意,或採您自身名義依法律特別規定利用,並自行承擔非預先著作權授權範圍外的其他法律風險。
數位物件(Digital Object)
本平台可見之數位圖檔或影音或其他受著作權利之數位化素材。倘其僅限公開瀏覽,則您得於本平台或其註解之原始出處平台上觀看與欣賞,不得另行重製、散布,與轉載利用。或者由您自行主張著作權利的限制和例外,於合理範圍內進行有限度的使用,然並應自負肇生相關侵權風險的責任。而若該則數位物件於本平台上,被指定採一款公眾授權條款、公眾領域標章、公眾領域貢獻宣告發布之,您可依該條款或聲明的指示,續行利用之。
詮釋資料(Metadata)
本平台發布之詮釋資料,多數均採符合國際開放定義(Open Definition)之公眾授權條款、公眾領域標章、公眾領域貢獻宣告發布之,您可依該條款或聲明的指示,續行利用之。然部分詮釋資料的提供範圍包括縮圖,個案上或採CC-BY-ND等較限制的授權模式提供,而無法提供改作範圍的授權,建議您留意該等個案之特殊情形。
現況提供
本平台內容均依「現況」(AS IS)之基礎提供,本平台及其維護團隊明確宣告,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保證,其中包括但不限於適用特定商業目的、適合特定利用方式,及平台相關內容未侵害他人權利。
合理使用
本平台並無就著作權法上,已公開內容被使用時,可適用之合理使用及其他相類之法律地位,而有特約之解釋與限縮。然主張著作權利行使之例外與限制時,主張者應自行衡量個案的使用情境是否合法、適當,並自行擔負就該主張衍生的任何法律責任。
免責聲明
本平台及其維護團隊不保證本平台及其內容之正確性、完整性或即時性。請您於利用前,自行合理判斷相關內容後續使用上之合法性、適宜性,並依循該內容貢獻者指定之授權方式或宣告聲明來進行利用。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平台及其維護團隊主張對平台託載內容之正確性、完整性、即時性,不承擔法律上任何直接、間接、衍生、附帶以及懲罰性損害賠償責任,聲明免責範圍除著作權外,亦於法令容許之最大範圍內,就任何人之隱私權、肖像權、名譽權等人格權,以及對原住民族權益或其他權利之妨礙爭議主張相關責任之免除,包括本網站會員或任何第三方之使用與衍生行為,皆在主張免責範圍之內。
然為衡平責任分配之法律原則,當所託內容涉及侵權疑慮,並經其合法權利人以合理方式通知本網站,例如依照本平台著作權保護宣告,向維護團隊檢舉侵權著作。本平台及其維護團隊於完成簡要人別與權利歸屬狀態確認後,將於平台上立即移除該涉及侵權爭議之數位物件或詮釋資料。
會員
-
本平台僅提供會員上傳數位物件及詮釋資料,非會員不得上傳相關內容;會員得以文化部藝文會員中心會員身份,登入本平台並利用本平台之服務,並應遵守會員貢獻條款之規定。
-
本平台僅提供完全行為能力人註冊為會員,其年齡依中華民國民法之規定,未成年人則須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始得註冊為本平台會員。會員以文化部藝文會員中心會員身份登入本平台,本平台將視會員已屆成年,或是已得到法定代理人之同意註冊會員並使用本平台服務。
-
會員接受並同意本平台的服務,僅包含使用本平台時既有的功能。本平台及其維護團隊,明示於法令容許的最大幅度內,排除一切關於網站服務之品質、正確性、安全性、合法性、真實性等所有明示及默示擔保責任。
-
本平台及其維護團隊不保證網站上的資源及服務,可以隨時、無間斷、無障礙的被觸及使用。當本平台服務因為網路連線中斷、病毒侵入或其他系統設計欠缺,而無法正常使用時,於法令容許的最大幅度內,本平台及其維護團隊主張不須對本平台系統運作障礙或會員,因無法順利使用本平台所生之損失,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
本平台於無償推廣立場上提供服務,本平台及其維護團隊於急要狀態下(包括但不限於天災、地變、不可抗力,及網站必要的維修與更新措施之情狀),必要時有權在不經事前通知公眾、會員,或獲得會員同意之情況下,永久或暫時性關閉本平台,或是以任何方式限制會員的權限,並主張於法令容許的最大幅度內,無須對會員因關閉網站所生的損失,負任何的賠償及補償責任。
-
本平台及其維護團隊於必要或情況急迫時,有權在不為任何事前通知的情形下,進行本平台系統的程序及技術變更,或是做任何更新網站及服務的措施。
本網站使用條款
本網站使用條款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如您依據本網站使用條款利用本平台或其內容,即表示您接受並同意受本網站使用條款之拘束。本平台及其維護團隊保留與時更新本網站使用條款的地位,使用條款之更新或將進行事先通知,或公告其適用日期,然於給予或不給予事先通知下,任何更改於本網站並進行正式發布時,應視同於正式公布之時生效。
網站使用條款 v.11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