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麟國,福建省東山島,1914年1月5日出生,1969年6月16日以上士軍階退伍,1970年11月30日進住陸嘉社區第六寢室,在大陸有元配、兒子,2007年10月14日過世,骨灰安厝在臺南縣永康區二王忠靈祠,在2010年6月10日由大陸家屬領回。
林麟國1949年6月國民黨部隊經過東山島時,將島上身高高於步槍的男丁帶走,被強行捉走的東山縣男丁4792名。林麟國是其中一名,離家時已娶妻生有二個男孩。退伍後到陸嘉社區報到進住,但仍在外面打零工。1987年開放大陸探親,他回家鄉探望妻、兒,住了一個多月就回臺灣。後來大陸的孫子、女可以來臺依親,照顧年邁的爺爺,他將孫媳婦林女士以此規定辦理,而且將孫媳婦年齡改小了幾歲,以符合臺灣未滿12歲的依親規定(早年大陸戶籍法規不健全,年齡可以隨便更改,親屬關係可以編造。尤其是偏遠的農村)。
林麟國捨不得放棄退休俸,也較適應臺灣的生活,多次回去探親都沒回老家定居打算。2007年過世時,身分是單身榮民,後事由臺南縣榮民服務處辦理,骨灰安厝在臺南縣永康區二王忠靈祠。2010年大陸家屬領回他的骨灰。至於是否有申領他的遺產和餘額退伍金,就不得而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