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富台新村眷戶張效娥講述在高雄下船,住了一兩夜後送被到基隆廢棄戲院住,當時年紀輕,不知道要睡到高一點的地方,小孩才兩三歲想尿時就直接尿下去,喝個水也弄濕床,沒有辦法,只好跑到火車站拿木頭椅放,但是塌塌米一放到木頭椅上就高低不平;一直到長官視察,看到中華民國國軍眷屬生活可憐,買床送給她們,當時生活實在很苦。
根據國史館《富國島留越國軍史料彙編3運臺編撥》中的「乘船區分表」所訂每一批每一艘船的乘船人員單位,第六批第十七船唐山輪負責載運陽東區軍眷,第十八船台東輪負責載運介多區軍眷,兩艘輪船皆於介多接駁,同時於民國42年6月21日開航、6月28日抵台。根據民國42年7月2日國防部富台計畫第二次臨時座談會記錄,協議有關軍眷「遵國防部命令由聯勤統一處理,先予統一安置後,再另案詳細清查,如非軍眷則撥交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眷屬本晚已遷離大部,明(3)日上午可運離完畢,各項慰勞品須於本晚以前發完」、「眷屬下車地點已備有汽車及搬運行李人員,故富台部隊各單位護送眷屬官兵不隨行,由管訓總處負責集中編組待命撥編。」雖然眷屬運輸安置縝密,但各安置地點生活環境迥異,或安置學校、或安置軍營、或安置廢棄戲院,廢棄戲院的地面不平整、光線不充足、空氣不流通,顯然不是好安排,但當時一下子來了三萬多名軍官眷屬,政府安置也是困難重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