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代眷改的時候,有來一戶戶詢問意願,是否要搬到民意社區。當時有不少人搬走到新社區;過了幾年也有些人搬到外縣市,或者第一代父母不在了,孩子也住在別地方,房子就空下來或者把權利頂讓給別人。介壽村裡現在有些住戶,就是那段時期頂了別人的房子。有很少數的幾戶人家比較有辦法,還把地也買下來了——地上的房子是市公所的,土地則是國有財產局的,當時只有賣出過幾筆土地。也還好那幾戶人家買了地,曾經有財團想要把村子拆掉改建成別的設施,結果這幾戶人家沒有賣,如果硬要改建,土地會變成畸零地,財團後來就因為這樣而收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