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富台新村眷戶吳子嘉講述國軍從鎮南關進入越南,第一個動作要繳械給法國軍隊,等於喪失軍人身分,他們在越南居住的地方稱為集中營,其實是戰俘營,概念上是被俘虜了,所以費了很多功夫,經過很多跟法國政府的交涉,交涉很長時間才讓法國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同意讓這支沒有武器的部隊回來到台灣。
根據黃杰《海外羈情 留越國軍紀實》一書記載:38年12月8日他召集各軍師長級及高級幕僚舉行會談,與會者一致認為昆明叛變,西進之路已斷,若轉入廣西左江右江地區,難得地利,而廣西邊區民眾生活習性特殊,語言隔閡,不易得到其支援及掩護,最堪顧慮者為糧食械彈無法補充,為保存華中戰區隊部僅存實力,大家主張「假道入越,轉回臺灣」,並由黃杰裁定此一方案,黃杰即刻發出致陳誠、白崇禧兩位軍政長官電報。
12月9日上午黃杰派外事處長毛起鶊攜帶黃杰「致法國駐越南高級專員的備忘錄」前往愛店和法方洽商假道事宜,部隊同時進行假道前行動部署,12月12日上午獲得毛起鶊回報與法方邊防軍初步協議,協議內容其中一項即為「假道海防轉回臺灣一節,同意分為五百人一組,在指定地點將武器交付封存,由法方護送至碼頭。關於所經路線,由法軍負責一切安全,我方保證軍紀嚴明,並由我方軍隊帶隊」。豈料入越後,竟是約三年半的集中拘禁失去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