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就苗栗為體育大縣的關鍵人物有兩位,一位是1960年代的林為恭縣長,樹立起苗栗體育發展的重要轉捩點;另一位是1980年代的謝金汀縣長,則帶領苗栗走向最輝煌的體壇巔峰。
林為恭自1960年(民國49)6月2日至1968年(民國57)6月2日擔任苗栗縣第四、五屆縣長,任內積極網羅全省優秀選手,安排在苗栗縣升學、就業,培育出紀政、田阿妹、姚麗麗、黃碧雲…等田徑好手,以及亞東隊女籃國手莊瑞美、蛙式50公尺全省游泳冠軍的凱倫、短跑悍將蔡孟霖、馬拉松選手曾義財、十項全能好手蕭賜斌等人,為苗栗縣締造佳績,搏得全國田徑賽事的報紙版面,更在省運中勇奪24面金牌,輝煌紀錄寫下邁向體育大縣的重要里程碑。
謝金汀自1981年(民國70)12月20日至1989年(民國78)12月20日擔任苗栗縣第九、十屆縣長,任內舉辦多場全國性運動賽事,其中以1984年(民國73)臺灣區中等學校聯合運動大會、1988年(民國77)臺灣區運動大會最為盛大,培養出王淑華、武為瓊、戴淑芳、戴淑惠、莊素琴…等田經名將,其中王淑華、武為瓊更成為女子七項與跳高名將,為國爭光。當時七七區運以「勤儉、和諧、富強、康樂」為主題,耗資2億8千萬元,興建國小活動中心作為比賽場地、購置運動器材、利用國中小教室作為選手村及交通疏運安排等,更在區運中拿下76面金牌、52面銀牌、39面銅牌的佳績。此外,第4至第8名獎牌更達90多面,團體成績第二名,僅次於台北縣(現為新北市),是設縣以來苗栗體育最風光的時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