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在臺灣殖民期間建設的石油事業機關,隨著1945年(民國34)二次大戰日本投降而結束,轉由經濟部臺灣石油事業委員會接管,由金開英擔任主任委員清理各項業務。日人治臺經營台灣各地油礦垂 50年,主要的油氣生產地區為出磺坑、錦水、竹東、新營等礦區,新營礦區下轄牛山、六重溪、竹頭崎及凍仔腳等分礦4座。另外,還包含苗栗、竹南、新竹、竹東、台中、嘉義及新營在內的7個天然氣充填站與苗栗煉油廠一座。 1946年(民國35)統籌全國石油探勘的總機關中國石油有限公司成立,同時成立臺灣油礦探勘處,負責臺灣的石油探勘及開發。這張老照片攝於民國35年雙十節,新成立的臺灣油礦探勘處舉行第一屆運動大會,左起第三、四人分別為新上任的副處長楊玉璠與處長李同照。
日中交接期間,約200名日本人留用協助各式業務接收,而後分批遣送回日本,出磺坑礦場最後一任日籍礦長岩松一雄也包含在內。然而戰後無論是石油產業技術人員或器材設備仍然不足。日本統治期間技術工作多由日本人擔任,台籍人員技術有限,且日本留交的11套鑽井器材經整備後僅有6套可供使用。這些因素使戰後接收期間出磺坑礦場與全臺石油產業,以採油、修井業務為主,鑽探新井的一頁要到較晚才翻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