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大戰日本戰敗,台灣由中華民國政府取回統治權,1945-1951年(民國34-40)礦業如同當時的政經狀態,正處在交替、恢復的階段,政府加強煤礦輔導復興,南庄地區煤礦部分,臺陽鑛業繼續承領東河、紅毛館的礦權,其餘礦權統歸公營的台灣工礦公司。
資源委員會礦產探勘處於1947年(民國36)派員針對南庄地區做短期調查;1949年(民國38)台灣工礦公司進行南庄煤田踏勘,促使南庄地區的煤礦陸續開坑,這段「恢復期」的6年間,至少有10個礦場開坑,南庄準備迎向煤礦的繁盛年代。
二次大戰日本戰敗,台灣由中華民國政府取回統治權,1945-1951年(民國34-40)礦業如同當時的政經狀態,正處在交替、恢復的階段,政府加強煤礦輔導復興,南庄地區煤礦部分,臺陽鑛業繼續承領東河、紅毛館的礦權,其餘礦權統歸公營的台灣工礦公司。
資源委員會礦產探勘處於1947年(民國36)派員針對南庄地區做短期調查;1949年(民國38)台灣工礦公司進行南庄煤田踏勘,促使南庄地區的煤礦陸續開坑,這段「恢復期」的6年間,至少有10個礦場開坑,南庄準備迎向煤礦的繁盛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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