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日治時期三井物產株式會社發行的《臺灣炭鑛誌》,林清文炭鑛與南庄炭鑛(展南拓殖社)在1911年(明治44)登記礦權,應是苗栗南庄地區最早列入記錄的礦業。日治時期新竹州竹南郡、苗栗郡登記有36個礦區,但台灣煤礦仍以北部的基隆、平溪地區為發展重點。
南庄地區煤礦產業的成長,是在國民政府遷台之後才大步邁開。二戰後推動工業發展,煤礦成為不可或缺的穩定自產能源,家庭燃煤、軍用煤、工廠產業用煤的需求量都與日俱增。政府進行煤源探勘,加強輔導煤礦、給予遠距離產煤補貼、撥款改善產煤區與對外運輸道路,在在將台灣煤礦產業推往繁盛期。苗栗南庄地區煤田的探勘與開發也就在這種氛圍下大舉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