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民間文學是一般百姓的集體口頭創作的一種文學。其是苗栗文學的源頭之一。幾百年來,民間文學和作家文學在平行發展之中,二者互相影響,互相滲透。苗栗客家民間文學主要是直接而鮮明地反映民眾的思想感情、社會型態、對理想的嚮往、美感的尋求,從口頭傳唱、吟詠、敘述的表達形式到相對累積、影響、傳遞的過程,所存留下來的藝文作品。苗栗客家民間文學的表現形式可分為幾種:散文和詩歌體口頭創作;語言類作品,如師傳話(老古人言)、令仔(謎語)等;民間說唱,如乞食歌、戲棚頭、傳仔等;民間戲曲,如北管戲、採茶戲等;竹枝詞。
苗栗客家民間文學有幾個特徵:集體性,客家歌謠的傳唱將欲表達的意念融入集體歌唱的情趣中,形成「九腔十八調」的豐富內容;口頭性,例如客家「自古山歌從口出」的即興式表現;流動性和變異性,民間傳說〈劉三妹〉與羅隱秀才的山歌故事,各地都傳承又另外修補,形成許多版本;匿名性和傳統性,如民間傳說〈葛藤的故事〉等具有歷史認知的作用並展現族群的特殊意涵;表演性,客家戲曲的演出,以鄉土母語說唱,具備了娛樂和教化等功能。這些民間的文學作品,展示著自我族群的風土民情,蘊含客家生命力與人文色彩,成為一座文化資產的寶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