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奉憲嚴禁差役端擾累碑

奉憲嚴禁差役藉端擾累碑,立於乾隆53(1788)年12月。此碑主旨在於宣達政令,警告不法,以敘事為主,文字質樸,帶有威嚇用意。在苗栗社會發展過程上具有文獻價值。

漢人來台墾拓時,常挾其軍事集文化力量,對在地的「番族」進行侵擾,利用番人的樸野肆行掠奪,除了土地之外,也破壞其原有的社會制度。清政府針對該情形明令禁止,不少官員為此定立許多防制措施,許多遊宦才人的「憫番詩」中也表現了悲憫的情壞,做了諷諭、勸戒的警示。不過在自身漢人族群的發展利益上,侵占番產、掠奪資源的事仍層出不窮。這塊碑見證中港一帶吏治敗壞、土地爭奪的過往。

基本資訊

  • 所在地-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民生路7號
  • 免費進場
  • 史料原文/譯文
    福建巡撫部院徐,為嚴禁差役藉端擾累,以安民生事。 本年五月二十三日,據淡屬竹南堡監生莊文榜等稟稱:「佃耕中港田畝,久經勤丈立界。蠹胥、社棍朋結為奸,或唆番指佃佔墾、或差稟村啞請丈請勘,每票入手勒索多金。稍拂其欲,鎖禁栲打,逼民典產賣業,慘勝人命賊情;赴控又生波而作湧,陷害千般。小民膏血幾何?難供無窮之海慾。稟乞革除捏稟佔隱積弊,嚴飭勒禁」等情,詞到本部院。 據此,查差稟一項,久干例禁。臺地經大加懲創,小民流難。甫定之後,整頓初嚴,豈容若輩肆無忌憚,仍有勒索訛詐之事!此風斷不可長。本部院到臺已及半載,每閱呈詞,控告差役索詐者十之三、四。除密訪查拏外,合行通飭嚴禁。為此,仰廳官吏即便邊遵照出示嚴禁,毋許差役捏稟陷害無辜。凡有拘喚人犯,務須分別事之大小,除命、盜及逆匪一切重情酌量選撥正身的役數名協同地保拘拏鎖帶赴審外,其餘戶婚、田土雀角細事或不得已而出差,止許正身的役一人傳喚,不許任意多差或私帶役擅打上鎖,藉諯嚇索。 至結案之後,立即追銷本案原票,以杜其弊。倘敢視為具文,致蹈前轍,一經察出或別經告發,惟有先將該管官立掛彈章,將該役等杖弊一二,以昭懲創,斷不稍有姑容。各宜凜遵!該廳縣將示禁過緣由報查,毋違!須牌。 署臺灣府北路淡防總捕分府、加五級、紀錄十次袁,為乞憲示禁詳報等事。 據竹南一保中港庄監生莊文榜等呈稱:「緣榜等佃耕中港番田,係雍正年間墾闢之業;疊經丈量,毫無漏隱。三十五年,又經理番分憲張親履勘丈立案,現給丈溢佃批據。奈蠹胥、社棍歷任唆番稟丈,疊索難堪。榜等經赴撫憲大人呈請示禁,免遭稟丈。仰蒙體察輿情,加意整頓;一面剴切曉諭,一面嚴查稟報,仍便通飭各屬一體嚴行示禁。現行文到案,毋許捏稟陷害等因。勢得相率匍叩,伏乞恩憐佃民,出示嚴禁;詳報鐫碑,以垂永遠」等情。 據此,案照先奉巡撫部院徐憲牌檄,據監生莊文榜等具稟前情;合亟出示,再行曉諭。為此,示仰胥役社記人等知悉;爾等務須遵奉憲檄,各安本分。嗣後永不許唆番捏稟隱匿佔墾,瞞請勘丈,致滋擾累,倘敢故違不遵,或經察出、或被告發,定行盡法重處,決定姑寬。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乾隆伍拾參年拾貳月吉旦,竹南一保中港、田寮庄、三座屋、流水潭、海口庄、東興庄、香山庄眾番佃仝立。
  • 所在地-緯度
    24.682492
  • 所在地-經度
    120.863748
  • 是否開放
  • 撰寫者
    唐菓創意有限公司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