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古文書為前銅鑼國小主任李玉展所收藏,是清領時期鯉魚潭村巴宰族人委託林合成墾號(乾隆37年由郊商林泉興與竹北六家林特魁合組之)建置各項防禦工事的契約書。此份古文書為咸豐2(1852)年,由來自蔴薯舊社的原屯首潘茅格大完與林合成所訂立的契約,由這份古文書可證明,鯉魚潭巴宰族人早期在建銃櫃、召隘丁、種植刺竹等防禦工作,都是由客家籍的漢人負責,除了防禦之外,後續的水圳開鑿也委託漢人興築。
早期鯉魚潭巴宰族人所居住的上、下城處所,為了防範當時山區原住民的出草,在聚落周遭的山頂設置有至少5座銃櫃,也在聚落四周圍種植幾乎密不透風的刺竹,作為最後一道防線。不過由於以當時的人力資源,扣除未成年及年長者,以及需要靠勞力維持家庭生計的壯丁,聚落中能有餘力做其他調配的壯丁寥寥無幾,倘若單憑聚落內的壯丁,不可能完成這些防禦工作的興建與分工,因此只得招募外地的漢人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