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田章(Ba’ay Kaynu),苗栗縣泰安鄉圓墩部落泰雅族人,生於大正7(1918)年,卒年不詳。他曾擔任兩屆泰安鄉長,任內致力於鄉內交通建設與改善。民國52(1963)年9月在他任內期間的發生葛樂禮風災重創泰安鄉,他聯繫調度資源,奔走部落撫慰災民,協助災後家園重建工作。因無相關人物肖像研究資料,以泰雅男性先人圖像呈現。
林田章在日治時期曾就讀汶水蕃童教育所,之後轉學至大湖小學,因成績優異保送宜蘭農校,畢業後返鄉擔任警察工作並兼任教師。他學習力強,精通族語、日語、客語,受到日人重視。民國49(1960)年到民國57(1968)年曾擔任第四、五屆泰安鄉長。
日本戰敗後,大興村為泰安鄉的行政中心,民國55(1966)年在林田章擔任鄉長任內考量大興村交通不便、缺乏水源等因素,遂將行政中心遷移到清安村現址。他在第六屆鄉長選舉落選後,即返回家鄉務農。林田章任內除了致力改善交通建設之外,最為人感念的就是葛樂禮風災的救災行動,他機敏聯繫調度上級支援,奮勇進入災區救災,撫慰災民受創心靈,並協助家園重建的重大工程。那次風災也啟動政府與人民思考對臺灣山洪防治的具體作為,直至今日林田章的身影仍然讓後人追思感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