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刊載於1974年(民國63年),臺灣省茶業改良場民國六十三年年報內,「茶葉生產專業區」計畫,省府與各級單位分工明細。
為加速農村轉型,改善茶葉產製銷之經營型態,1973年(民國62年)臺灣省政府農林廳、各縣政府、茶業改良場與製茶公會共議,協助各茶區成立茶葉生產專區。
各單位主掌如下。農林廳負責本計畫之策畫與監督執行、輔導茶葉共同運銷與負責計畫之協調與聯繫。各縣市政府及有關鄉鎮公所負責督導專業區廠農訂定生產契約、協助推行專業區茶園機械化共同作業、負責專業區公共設施興建及監督維護、督導茶樹病蟲害之共同防治與協助茶農及幹部訓練。茶業改良場 負責指導及推動專業區各項產製及病蟲害防治等工作及辦理技術訓練事項。台灣區製茶業同業公會協助推行廠農契約栽培、協助茶廠改進製茶技術及辦理貸款與協助推動共同運銷與外銷聯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