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事件,發生於明治35(1902)年,一起因樟腦而起的苗栗賽夏族抗日事件,賽夏族頭目日阿拐為事件主要領導人物。事件背景因素錯綜複雜,政權更迭的政策落差、統治者的強硬態度使得零星衝突逐漸擴大,最終演變成著名的南庄事件。
日治時期實行林地國有政策將土地權收歸國有,原住民僅擁有山林地的「地上權」;清末時原住民在其土地上同時擁有「土地權」與「地上權」,若想進入原住民土地必須繳納「山工銀」,從事樟腦產業每一個腦灶則必須再多繳納五十錢至一圓給頭目。然而日治初期大部分的山林地實質上還是為原住民所管理,製腦業者依舊延續清朝舊習繳納山工銀方得進入山林地。
日阿拐與板本格﹑中島興吉﹑關常吉簽訂「樟栳製造事務契約」,雙方對於契約認知的差異遂即反應了朝代更迭所帶來的矛盾。日阿拐認為此契約僅包含「製腦權」並未承租「開墾權」,然而坂本格等三人卻向輔墾局申請番地開墾。日阿拐認為土地權受到侵害,便派漢人管家林阿水前往新竹廳陳情,管家卻在路上被帶去頭份喝酒收買。林阿水開始在兩方之間傳話,一邊向日阿拐說日本人要奪走土地,一邊向日本人傳日阿拐等人即將突襲南庄街,誤會不斷加深之下最終爆發了南庄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