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刂人窩,苗栗老地名,位於大湖鄉新開村5鄰,指有發生過殺人事件的間歇河谷地。
日人治台初期,南湖地區物資尚需卓蘭供應,明治32(1899)年1月,29位挑夫走老官道運送物資時,即大湖與卓蘭之間,臺3線尚未興建以前的聯絡道路,被埋伏的泰雅族人殺害,僅一人因為被同伴屍體疊壓其上而逃過一劫。當時泰雅族人出草的原因,是河洛人與泰雅族人先前的買賣紛爭。事發地點因地勢較低,後人稱作「犀刂人窩」,意指曾經發生殺人事件的谷地。日人於大正6(1917)年立「擔送人夫戰死紀念碑」紀念,擔送人夫在日語裡即是挑夫的意思。後來在鯉魚潭水庫興建時水庫管理局新建此碑,並在原碑底下立基座、銘文紀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