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南庄大同路宿舍創建於大正8(1919)年,為林業附屬建築,在台灣產業歷史建築中具有特殊意義,民國107(2018)年被列為苗栗縣歷史建築。大正7年(1918年),台灣總督府專賣局為辦理南庄的樟樹造林業務,設立「南庄樟林作業所」,次年興建事務所與宿舍,大同路4號宿舍即為當時的主任宿舍。戰後該建築群歸林務局管理,歷來作有眷員工宿舍使用,現歸苗栗縣政府青年發展處管理。 大同路宿舍群分別有單棟單戶的4號主任宿舍,雙戶拼建的6號及8號宿舍,以及雙拼單棟的12號與14號宿舍。4號為切妻式屋頂,屋頂於民國時更換為石棉瓦,外牆面採押椽下見式雨淋板,高架磚基礎地板,並有加建延伸廊道與附屬空間。6、8號為寄棟式屋頂,同樣換了石棉瓦屋面,外牆為英國下見板張,布基礎為磚砌。12、14號為前後雙潑水屋頂,屋面鋪設水泥瓦,建築結構為磚造承重牆系統,地坪為PC鋪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