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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保甲事務所

聯合保甲事務所原創建於大正末年,於昭和10(1935)年關刀山大地震後重建,現為大湖地區唯一保留的日治辦公廳舍,具有歷史價值,民國107(2018)年被列為苗栗縣歷史建築。明治31(1898)年,兒玉源太郎出任台灣總督,沿用清代實施的保甲條例,規定10戶一甲,10甲一保,設立甲長、保正,保甲內部採連坐懲罰法,建立嚴密的監控網。當年大湖鄉有17個保,設有保甲事務所。中日戰爭時期,配合大湖的20個原住民部落,增設部落會及書記,協助保正處理部落事務及傳達政令,聯合保甲事務所即是當時大湖鄉的保甲共同辦公室。 聯合保甲事務所為獨棟磚木混造洋式建築,寄棟式屋頂,原鋪設水泥瓦,現改為鐵皮屋面,正立面外側增設遮陽板,窗戶也改為鋁窗。原建築面積約為97.5平方公尺,經增建後約達203平方公尺,右側擴建約4公尺、左側擴建2.5公尺、後側擴建1.5公尺。室內並無隔間,現加有輕鋼架天花板。增建後並未破壞建築內外原有格局。

基本資訊

  • 免費進場
  • 是否開放
  • 資料來源
    甘必通總編輯,《苗栗縣文化資產導覽手冊》,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2013年 黃鼎松等撰述,《苗栗縣文化資產會編》,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2012年
  • 撰寫者
    唐菓創意有限公司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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