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修苗栗縣志》卷四文教建設志分上下兩冊,上冊為教育篇、文化篇、文學篇、表演藝術篇。教育篇宣達教育政策、各級學校辦學特色。文化篇介紹文化設施、文化資產、文化產業、文化節慶與地方行銷。文學篇概述苗栗文學歷程,並著重於當代文學創作與發展。跟《重修苗栗縣志》不同的是,續修將客家、閩南、原住民文學放置在「族群文學、民間文學」章節中,並另立一章介紹夢花文學獎與苗栗縣國學會等。表演藝術篇分類為音樂、戲劇、舞蹈,重回《臺灣省苗栗縣志》文藝志中的大分類法,並採傳統與現代、個人與團體區分表演藝術工作者。另立專章「補助政策、大型展演與空間」敘述政府推廣事項,舞蹈與藝陣則分為學校舞蹈、社會舞蹈與雜技藝陣三類。
《續修苗栗縣志》,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於民國101(2012)年籌備編纂陸續完稿,並於民國104(2015)年6月完成付梓。該縣志斷代從民國91(2002)年至民國102(2013)年,全書分「基本資料」、「政治建設」、「社會建設」、「經濟建設」、「文教建設」、「觀光建設」,加上《重修苗栗縣志》未能出刊之《建築志》,共計7志、316萬字,分訂11冊。各志內容以「略古詳今」為原則,民國90(2001)年以前之史事適當略述;民國91(2002)年以後則完整呈現本縣各個層面之變革,力求志書之完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