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苗栗縣志》卷二十九表演藝術志有總論、歌謠與歌曲、器樂、戲曲、藝陣與歌舞小戲、當代舞蹈、戲劇與劇場,范揚坤等編纂。總論先介紹書寫本志之構思與歷程,並說明族群、語言與表演藝術間的關係;概述各族群的傳統藝術以及彼此的交錯;以年代分段說明苗栗地區的表演藝術趨勢。總論之後,依類型與族群細分,並在各類型下說明其流變、風格與形式、代表曲(戲)目或作品,相關人物、團體、出版品、樂器、術語與行話等。器樂部分介紹了客家八音、南管與南管八音、儒樂、北管樂、原住民族(泰雅與賽夏)器樂、現代國樂與西式音樂。戲曲部分介紹亂彈戲、四平戲、京戲、採茶戲,以及歌仔戲、法事戲、白字戲、高甲戲、布袋戲。藝陣與歌舞小戲部分介紹器樂類遊藝陣頭、民俗舞蹈雜技類藝陣、儀式性藝陣。不同於《臺灣省苗栗縣志》文藝志中表演藝術分為音樂、舞蹈、戲劇三大類型,《重修苗栗縣志》的書寫綱領是更為細緻的。
《重修苗栗縣志》,重修縣志纂修委員會於民國92至96(2003-2007)年陸續完稿,全書共記35卷45冊,總計1300萬字,記述年代從苗栗有歷史紀錄以來至民國91(2002)年。苗栗文史專家陳運棟與黃鼎松先生主要負責統籌、編纂事宜,突顯「在地人寫在地事」的精神。該書於民國96(2007年)集結成冊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