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苗栗縣志》卷十二建設志有總述、建設行政、都市計畫、建築管理、公共工程、公用事業、建設法令共7個篇章,鄭錦宏編纂。本卷的「建設」侷限於「狹義的、物質的、硬體的建設」。第二篇簡述清代至光復後中央至地方建設部門的演變;第三篇記錄自民國39年苗栗設縣以來全縣實施都市計畫之統計數據;第四篇記述現行建築管理的相關法規;第五篇呈現苗栗縣政府和縣議會所推動的各種公共工程;第六篇提及與民生相關的公用事業;第七篇列舉中央訂頒與建設直接相關的主要法令名稱。與前一版《臺灣省苗栗縣志》卷四經濟志建設篇相比,本版還增列公用事業如郵政和電信的概述。
《重修苗栗縣志》,重修縣志纂修委員會於民國92至96(2003-2007)年陸續完稿,全書共記35卷45冊,總計1300萬字,記述年代從苗栗有歷史紀錄以來至民國91(2002)年。苗栗文史專家陳運棟與黃鼎松先生主要負責統籌、編纂事宜,突顯「在地人寫在地事」的精神。該書於民國96(2007年)集結成冊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