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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王之春代擬復張宮保電

代擬復張宮保電。前接益五祭酒函。稱葉奐彬私購沈姓房屋。取價乙萬數千金。實值六七千金。故電鄂語簡。止賅以濫費二字。自葉李入局。專用私人。任意開支。因見賑局支絀實甚。故公擬附設鐵路公司。以圖省費。並曾函商陳道。力求樽節。不必委曲。瞻顧云查沈姓房屋價既不實。人言嘖嘖。似不便仍然購買。祗好另租他處以為專局。俟公欵充足。再行創設。乞酌裁。餘擬商王紳爵棠及諸紳計議。

基本資訊

  • 作者
    王之春
  • 書體
    行書
  • 數量
    一箋
  • 作品語文
    漢文
  • 集叢號-類型
    單件
  • 典藏尺寸
    本幅@#@27.7x15.5
  • 質地
    本幅@#@紙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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