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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書孝經馬和之繪圖 冊 諫爭章(書)

諫爭章第十五。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 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缺父字)。人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得字殘缺)為孝乎。

基本資訊

  • 作者
    趙構
  • 書體
    行楷書
  • 裝裱形式
    冊(摺裝‧方幅式)
  • 數量
    一幅
  • 作品語文
    漢文
  • 集叢號-件
    26
  • 集叢號-開
    13
  • 集叢號-幅
    26
  • 集叢號-類型
    單件
  • 典藏尺寸
    本幅@#@29x35.9
  • 質地
    本幅@#@絹
  • 參考資料
    收藏著錄@#@石渠寶笈初編(御書房),下冊,頁865@#@@#@收藏著錄@#@故宮書畫錄(卷六),第四冊,頁164@#@@#@收藏著錄@#@故宮書畫圖錄,第二十八冊,頁34-4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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