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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張廷珩孝經(三) 冊 紀孝行章第十

紀孝行章第十。子曰。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事親者。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醜不爭。居上而驕則亡。為下而亂則刑。在醜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

基本資訊

  • 作者
    張廷珩
  • 書體
    行書
  • 裝裱形式
    冊(摺裝‧方幅式)
  • 數量
    一幅
  • 作品語文
    漢文
  • 集叢號-件
    01
  • 集叢號-開
    01-02
  • 集叢號-幅
    01-03
  • 集叢號-類型
    單件
  • 典藏尺寸
    本幅一至二@#@29.3x17.6@#@@#@本幅三@#@29.3x12.8
  • 質地
    本幅@#@紙
  • 參考資料
    收藏著錄@#@故宮書畫錄(卷八),第四冊,頁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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