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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趙用賢趙士春姚希孟尺牘 冊 姚希孟尺牘(二)

前有一書。并薄俸相寄。定不浮沉。都中大勢似覺清明。而捲土伏戎。所在見告。所號為君子者。有朝氣而乏老謀。又苦無鼓舞招徠之術。疑城一起。隔面重山。觀其作法。頗與甲子年繆魏諸公相似。大可慮也。尤苦者。政府仁氣多而靈氣少。上不能固結主眷。而下又不能聯屬人情。即溫錢一事。既以密揭取恨於溫。幾至操戈。而牧齋之恨。亦不減於溫。吾師試與之談自見已。周挹齋稍為羈絆。亦是一說。而諸君子斷斷不可。然獨召之舉。徑竇顯然。亦不能救藥矣。冢卿挾聖眷。首薦高史袁為翻案之端。溫則詩冊已到。毫無去志。二人既與周鼎峙。而吾鄉少司馬。亦附會其間。總之此之所攻。彼之所收。此都門近局也。回道人耽耽伺釁。固然無足怪。或言其疑拾遺逆案二事為不肖中傷。至出揭自明。嗟嗟。何其愚也。此人亦微有可用之才。不肖嘗言之。但毫無見識。如向年攜高寀之手而入稅署。自取其辱。不肖嘗面笑之。彼頫首頰赤。即不弔之事。尤愚之甚者。正如來說為可憐愍也。何恨焉。恨則恨其以膚受挑毛撫。激成蓼洲之禍。不肖雖奉吾師之命。而於子佩疏中。實不能隱。隱則無以見蓼洲於地下。然如是止矣。暗中飛矢。賢者不為。不肖尤不為。彼若嘵嘵。又愚之愚矣。果有揭。不肖當貽之一書。布告天下。幸吾師先致意焉。子襄念吾師甚切。是其可取處。而是非全不明。與之言貿貿也。近且以昵于冢卿。大不滿于公論。非不肖在此。且蒙詬去矣。書儀乃兩月前所寄。無的當便郵不能致。今以付公鳴。不肖在此。以啟沃兼代言。二事甚為煩苦。求脫身暫歸不得。典兒於九十月間。附陸衷涵歸也。二哥及令孫。聞學業大進。甚慰。吾師體中佳否。欲言萬千。紙盡不及。中秋三日。弟子希孟百頓首。此柬付昌兒一看之。

基本資訊

  • 作者
    姚希孟
  • 書體
    行書
  • 裝裱形式
    冊(蝴蝶裝‧方幅式)
  • 數量
    一幅
  • 作品語文
    漢文
  • 集叢號-件
    04
  • 集叢號-開
    14-16
  • 集叢號-幅
    27-29
  • 集叢號-類型
    單件
  • 典藏尺寸
    本幅一@#@28x35.1@#@@#@本幅二@#@28x34.9@#@@#@本幅三@#@28x33.8
  • 質地
    本幅@#@紙
  • 印記資料
    作者印記@#@姚希孟@#@@#@收傳印記@#@錢載
  • 參考資料
    收藏著錄@#@石渠寶笈三編(御書房),第七冊,頁3214-32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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