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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御筆(一) 冊 奉旨嘉興千戶所千戶某諭

(朱書)奉旨嘉興千戶所千戶某。曾對普定侯陳桓說。有一名吏。被刑部問出一千五百石米。本吏虛指大戶某家納之原米。本寄於某寺。今本吏歸。仍取米入已。大戶受妄指。

基本資訊

  • 作者
    朱元璋
  • 書體
    草書
  • 裝裱形式
    冊(摺裝‧方幅式)
  • 數量
    一幅
  • 作品語文
    漢文
  • 集叢號-件
    47
  • 集叢號-開
    49
  • 集叢號-幅
    94-95
  • 集叢號-類型
    單件
  • 典藏尺寸
    本幅九十四@#@43.1x35.3@#@@#@本幅九十五@#@43.2x35.3
  • 質地
    本幅@#@紙
  • 參考資料
    收藏著錄@#@石渠寶笈三編(南薰殿),第九冊,頁4596-460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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