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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御筆(一) 冊 戶部為水災諭

(朱書)戶部為水災事欽依。差本役前去河南。著令布政司官委官。官備紙扎。一同前去被災去處。家至戶到。驗丁口抄寫入冊。以憑奏聞。毋得倚此科擾。已災無災人戶。倘有不遵。仍前擾民。奉旨不分贓之輕重。處以極刑。欽此。仰欽依施行。

基本資訊

  • 作者
    朱元璋
  • 書體
    草書
  • 裝裱形式
    冊(摺裝‧方幅式)
  • 數量
    一幅
  • 作品語文
    漢文
  • 集叢號-件
    45
  • 集叢號-開
    47
  • 集叢號-幅
    90-91
  • 集叢號-類型
    單件
  • 典藏尺寸
    本幅九十@#@41x35.5@#@@#@本幅九十一@#@41x35.5
  • 質地
    本幅@#@紙
  • 參考資料
    收藏著錄@#@石渠寶笈三編(南薰殿),第九冊,頁4596-460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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